香港娱乐圈艳照门事件发生后,不少照片开始在网上流传,因传播这些图片,百度网日前被点名批评。据悉,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门”图片进行全面清查,网监部门呼吁市民及时举报,以免不良照片流入到青少年手中,造成恶劣影响 。由于上网找“原图”现在极难,个别人改向朋友“借阅”,对此,北京市公安局昨天(20日)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发送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昨日上午明确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聊天室、论坛、OICQ、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属于淫秽图片的“艳照”200张以上,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传播者将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告诉记者,所谓淫秽图片,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图片。那些已经在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不属于淫秽照片。